香港经历不平凡的一年,触发不少香港人考虑移民,出走他乡,重新出发。像我们这一辈社会的夹心阶层,或多或少都供了一些、甚至多份保单。如果移民的话,这些人寿、危疾、储蓄、医疗保险还用得着吗?申请移民需要大笔资金,若将保单「套现」,又是否可行呢?笔者将了解不同保险常见的条款,概括一下移民对受保人可能出现的影响。
定期人寿保险 列明受益人身份较有利
简单说,定期人寿保险的保障不受地域限制,若受保人于保单期内不幸身故,不论在香港抑或他方,受益人亦应得到赔偿。在香港,身故赔偿无须缴税。但要留意,在不少国家,若保单无指定受益人,身故赔偿成为遗产的一部分,就可能衍生遗产税。相反,当保单指明个人为受益人,这遗产税就有机会可豁免。
另外,有定期人寿保险的条款写明,当受保人的居住地、公民身分、或税务状况有所改变时,需通知保险公司。由于不同国家的税务安排不同,移民后,大家应向当地的保险顾问查询,了解是否在当地投保定期人寿保险更有利。
终身危疾及储蓄人寿 若早期退保可能导致大损失
终身危疾及储蓄人寿的保障也是全球通用。这些终生寿险的保单内一般存有现金价值、红利。不少港人筹备移民时,都需要大额资金,或希望透过终生储蓄人寿得到现金,便想到退保、或停供保单。
先说退保,如果大家在保单年期的早段、供款未完便早期退保,退保现金价值可能大幅低于已缴保费,导致很大的损失。所以,退保前大家必须先三思。也有受保人认为,既然要离开香港,早期退保又大损失,不如停止供款,但这样可能启动保单贷款,受保人就需向保险公司缴交利息,也有些保单停供便导致断单。其实,有些情况,受保人可尝试寻求调低保额的可行性,以停供未来的保费,又保持保单生效,事前应向顾问查询。
话说回来,如果大家继续持有终身危疾及储蓄人寿,并且赚取红利,亦要留意这些收入是否须缴税。在香港,资本收益、利息收入皆无须课税。但在其他国家如美国、加拿大、英国、澳洲,资本、利息收入亦可能要缴税的。
移民后,若受保人继续向香港的保险公司缴交保费,有些国家如美国,亦可能对非本地保险公司的保费征税(excise tax)。其实,有别于香港,不少国家的税制相对复杂,大家应向当地的税务顾问了解,避免不慎地逃税。
医疗保险 移民后或需在当地投保
在香港投保的医疗保险主要为在港居住的客户提供医疗保障,即使部分医疗保险容许受保人索偿在海外衍生的医疗费用,但大家要留意不同医疗保险保单的条款及限制。在香港,多数高端医疗保险都有地域限制,如亚洲、全球(美国除外)、全球(包括美国),视乎客户于投保时选择的受保地区;最重要的是,如果受保人移民,常驻地改变,在外国停留日子长过指定日子,就算您移民的地区属于该受保地域,有关保额亦可能被打折扣,或者不能再续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