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涉及香港保险代理人、其负责人或业务代表的行为操守,可向香港保险业联会成立的保险代理登记委员会提出。其联络资料为:
邮寄: | 保险代理登记委员会 香港湾仔骆克道353号 三湘大厦29楼 |
电话: | (852)25201868 |
传真: | (852)25201967 |
电子邮箱: | hkfi@hkfi.org.hk |
投诉涉及保险经纪,其行政总裁或业务代表,而该名保险经纪为获认可保险团体的成员,则可向有关的获认可保险经纪团体提出。www.hkinsu.com
邮寄: | 香港保险顾问联会 香港炮台山电气道183号 友邦广场3407室 |
电话: | (852)28829943 |
传真: | (852)28902137 |
电子邮箱: | info@hkcib.org |
邮寄: | 香港专业保险经纪协会 香港中环德辅道中141号 中保集团大厦25楼2507-8室 |
电话: | (852)28698515 |
传真: | (852)27702372 |
电子邮箱: | info@piba.org.hk |
涉及保险中介人的投诉应先向规管他们的自律规管团体提出,它们分别是保险代理登记委员会、香港保险顾问联会及香港专业保险经纪协会。在自律规管制度下,这些团体须制定有效程序,以适当处理投诉。若你对自律规管团体处理投诉的方法感到不满意,可向保监处寻求协助。我们会在《保险公司条例》的权责下,尽力予以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