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般建议客户在和保险公司面谈的时候,一定要谨记四个字:如实告知。
保单实际上是投保人和保险公司订立的一种契约,诚信是双方关系得以维持的最高原则。所以,对于购买香港保险的客户。只要我们如实告知保险公司我们的情况,后续保单一般不会出现什么大问题。在这里,除了如实告知外,小编还想和大家谈谈“以往病例资料”重要性的问题。
为方便内地客户投保,香港保险公司大多都和内地医院建立了合作关系。这样一来,一方面便捷了我们的理赔。另一方面也意味着我们的以往内地就医病例,香港保险公司是能够查收得到的。所以,千万不要自作聪明隐瞒自身病例。
案例说明
一位妇人在投保医疗保险的三个月后患上卵巢肿瘤。但在投保前,自己并不知道自己的身体出现异常。在申请理赔后,保险公司很纠结?
为什么呢?
因为根据主诊医生的病理报告指出:样本含有压缩了的子宫组织及一些带有近期及曾有出血现象的肿瘤。
这就意味着投保人在投保前的三个月有可能知道自己身体情况而故意隐瞒没有告知保险公司。如果存在故意隐瞒,保险公司就有权不作出理赔。
最后,还是医生的诊断报告起了关键性的作用:
香港投诉委员会后医生报告中得悉,该名妇人只有50%机会知晓有出血的情况。
事件结果
投诉委员会于是裁定获得赔偿。
这件真实的理赔案例告诉我们一定要重视医生的病例资料在理赔中的作用。与此同时,我们应该对香港保险有信心。内地客户购买香港保险理赔完全是按程序走,不存在理赔难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