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重疾险产品都有保费豁免条款,不管是内地保险还是香港保险,产品介绍上一般都会注明哪些情况下保费是可以豁免的,那么这些保费豁免条款我们又怎么看呢?今天我们给大家解读一下。
1、什么是“保费豁免条款”?
2、一般什么情况下会触发“保费豁免条款”?
3、“保费豁免条款”是免费的么?
1、针对受保人的“保费豁免条款”
(1)重疾/身故 保费豁免条款
重疾险,本身就是“未雨绸缪”的。即受保人目前的健康状况,其实还可以,所以发生理赔,其实会是若干年之后的事情。
可是,即便是若干年之后发生了重疾或者身故理赔,对于受保人和其家庭来说,也是极其不幸的事件。如果这种事件发生了,除了理赔之外,保险公司是否可以更加人性化地豁免保单的剩余保费,减少受保人未来的财务负担呢?
这就是针对受保人的“保费豁免条款”:
在缴费期内,如果受保人不幸罹患重疾,或者不幸身故,豁免保单的剩余保费。
无论是单次理赔型、多重理赔型还是延伸保障型的重疾险,甚至是消费型的重疾险,如果触发了重疾理赔或者身故理赔,保单剩余的保费都可以获得完全的豁免。
如果是多重理赔型或者延伸保障型的产品,计划并不会终止,而是继续有效至受保人指定年龄(例如:86周岁)。
(2)轻度重疾 保费豁免条款
此外,不少重疾险产品,还附带“轻症豁免条款”,即受保人如果不幸罹患轻度重疾,亦可以豁免一定的保费。
- 内地重疾险对于轻度重疾,一般是“额外赔付”;发生轻症赔付,可以豁免剩余年期所有保费;
- 香港重疾险对于轻度重疾,一般是“预支赔付”;部分产品设有“还原保障”;部分产品可以豁免轻症索赔之后12个月之内的保费;部分产品则不设轻症豁免保费。
需要留意的是,轻症豁免并非免费。部分重疾险产品,如需附带“轻症豁免条款”,是需要额外付费的。
2、针对投保人的“保费豁免条款”
除了针对受保人的“保费豁免条款”,不少重疾险还设有“投保人保费豁免条款”。
(1)受保人和投保人不是同一人:即为自己的直系亲属投保的保单,例如爸爸妈妈给孩子投保,或者夫妻互保;
(2)如果投保人遭受某种不幸,受保人的保单可以豁免剩余保费。
需要注意,在这一点上,“投保人遭受某种不幸”对于不同产品是明显不同的:
- 内地的重疾险,如果设有“投保人豁免条款”,投保人罹患重疾或者不幸身故,可以豁免受保人保单的剩余保费。
- 香港的重疾险,“投保人豁免条款”一般仅仅针对于投保人身故,不少产品还限制为“意外身故”;局限性是比较大的。
总结起来:
- 受保人重疾/身故,豁免剩余保费,是重疾险的“标准配置”;
- 受保人轻症豁免部分保费;
- 投保人豁免剩余保费,分为“重疾豁免”及“身故豁免”;前者的作用远远大于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