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来说,在香港买,找对代理人,就能帮你规避目前可预见的法律风险。
首先,去香港买这一项,去年内地保监会去年还专门提醒大家,内地居民投保香港保单,需亲赴香港投保并签署相关保险合同。如在境内投保香港保单,则属于非法的“地下保单”,既不受内地法律保护,也不受香港法律保护。
也就是说内地居民想要买香港保险就得去香港,让自己完全处于香港法律的保护之下。
那到底香港的法律是怎么保护你的,这就要从你的保单的法律地位,被监管的政府机构和索赔的时候可求助的方式来分析一下。
首先是保单的合法性。
“根据《香港法例》第41章 《保 险 公 司 条 例》,任何在香港获授权的香港保险公司,在香港推介人寿保险均属合法,不论销售对象是香港本地人士,外国人士或中国内地人士。”(摘自保险业监理处复函 档案号INS/ADM/7/1)。”
香港美国等地的法律都是“签署地原则”,即在香港境内签署的法律才会受到香港的法律保障。换言之,只要在香港境内签署的保单,都会受到香港法律的保障。
中国大陆人士来港投保时,需要提交合法来港证件,进行登记,复印存档,专人验证,以确保投保地点在香港本地,这也是为什么内地居民到香港之后,都需要在投保时,进行认证这一个环节。
其次,就说说香港保险业的政府主管行政部门- 保险业监理处。
香港是个非常讲求契约精神的社会,而保险业又是一种基于契约精神的行业。 保监处对每个保险代理人必须持牌照入行,像是反佣、误导销售、非法跨境销售这样的行为,都会受到保监会的追责,吊销牌照,罚款甚至起诉。
所以,从保监处的严格的监管力度来讲,整个行业的规范运作就可以帮你规避了因为在销售过程中的非法行为,导致你的保单在后期出现法律问题的情况。
即使当有理赔纠纷出现的时候,大陆居民可以求助另一个香港保险业自律的标志性机构——保险索偿投诉局。
其主要职能是调解投保人与承保人之间的索偿纠纷,免费为投诉人提供服务(100万港币赔偿上限),保险公司对于其裁决必须无条件接受,而投保人则可以拒绝,并继续采取法律行动。
索偿投诉局于1990 年2 月成立,宗旨乃为个别保单持有人或其受益人提供有效免费管道,协调及排解他们与投诉局会员公司就个人保单而引致的索偿纠纷。
过去数年,由于非香港居民与本地(香港)购买保单的数量显著增加,理事会决定由2013 年5 月1 日起,将服务范围扩展至非香港居民(所有境外人士,例如中国,日本,台湾,东南亚等地区的客户)。理事会相信只要保单是有投诉局会员公司按香港法律出发,所有保单持有人,不论其居住地,皆可使用投诉局的免费服务,这是较公平的做法。
当有纠纷的情况发生的时候,客户首先可以跟保险公司投诉,让保险公司复查整个流程是否有漏洞。如果保险公司给你的答案不能另你满意,那你可以向香港保险投诉索偿局提出申诉。
索偿投诉局网站上有一个统计数据页面,分析了每年投诉的数量,险种,纠纷原因和处理结果,大家有兴趣可以上去查看一下。网址:The Insurance Claims Complaints Bureau
最后,找对代理人是从投保到理赔最重要的一个环节
香港保监处去年在新的文件中再一次提醒大陆居民:向阁下直接销售本保单的人士必须是在香港登记的保险中介人。也就说在购买保险之前,一定要先确认中介人的资格,最好直接找到在港的保险公司代理人购买,而非通过公开销售香港保险产品的第三方理财公司,因为你无法确定他们是否具备香港保险中介人资格。
虽然有法律制度的保障,有设计合理的产品,但是理赔发生的时候,赔的顺利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代理人。当有理赔发生的时候,客户发现之前对细节的理解错了,导致最后的结果跟期望的不一样,这其实是代理人的责任;在理赔的时候才知道健康申报报错或者压根没有,也是代理人的疏忽。一个优秀的代理人会花几十年的时间来负责一张保单,跟进理赔,分红,帮助客户向保险公司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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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代理人对与客户的意义在于:自一张保单从签署生效开始,就代表着后续的理赔或者分红都需要一个代理人为自己服务。一个好的代理人,会把自己的工作当做一项长期的承诺,在未来的几十年里都会负责客户的理赔,分红,帮助客户在理赔出现问题的时候向公司提出申诉。因此,选择一个态度认真,贴心负责的代理人会比选择一份产品更为重要,如果保单是保险公司对客户而言的保障的话,那代理人就是我们对于您的保单的保障。希望大家都能够选到合适的产品和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