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购买香港储蓄型终身寿险的朋友,都是家里面的顶梁柱,由于家庭负担重,想通过保险来分担家庭压力,一旦遇到不幸,可以获得较高的人寿赔偿,在香港寿险市场上,储蓄型终身寿险比没有储蓄成分的定期寿险,更受客户欢迎。储蓄型终身寿险的产品定位亦有分别,有著重保障,有强调财富增值,消费者需认清个人需要及负担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如果家人依赖您的收入过活,您的存活对家人的生活质素有关键性影响,做好保障尤其重要。
我们会因应不同时期的身故赔偿来计算评分﹔假设受保人于投保后的第1年、第10年、第20年、或第30年遭逢不幸时,受益人会得到的身故赔偿额,相对于当时已缴付的保费,我们便可计算出身故赔偿倍数。倍数越高,代表槓杆越大,赔得越多。
示例﹕假设某产品的身故赔偿额为$800,000,假受保人的每年保费是$20,000,第10年的已缴保费是$200,000,那麽第10年的身故赔偿倍数便是4倍 [= 800,000 ÷ (20,000 X 10)]。
按不同的供款年期,以下是最新一期身故赔偿首3位产品﹙见注1﹚﹕
因应供款期、身故赔偿之时间,不同产品的身故赔偿倍数有明显差异,消费者应多作比较,并了解哪个阶段﹙时期﹚的身故保障对自己更重要﹔
于投保初期,长供款期产品的身故赔偿槓杆较﹙短供款期产品的﹚为高,但当供款期完毕后,两者的槓杆差异便会收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