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知道
香港保险的犹豫期是多少天,首先得知道什么是保险犹豫期。“
保险犹豫期”是指投保人在收到保险合同后10天(银行保险渠道为15天)内,如不同意保险合同内容,可将合同退还保险人并申请撤消。在此期间,保险人同意投保人的申请,撤消合同并退还己收全部保费。该10天(银行保险渠道为15天)即通常所说的“犹豫期”。按照相关的规定,所有的人寿保险差不多都有一个长达1天左右的犹豫期,而
香港保险则是有21天的犹豫期,从客户收到合同当天开始计算。
而犹豫期就是相当于消费者在商场中购买了一份产品之后的试用期一样,在这个犹豫期内,作为客户是有权对所购买的保险产品产生任何不满意之后,要求无条件退保并取回已缴纳的全部保费。作为客户来说,要好好把握住这段犹豫期。如果过了犹豫期后退保往往要收取较高的费用,非常不划算,即使顾客就算明白自己购买的保险产品不适合自己也难以狠心退保。就算退保了也会损失一部分的钱财。
为了让客户有一个充分的时间去考虑期限、费率,认真计算自己有没有能力支付这个保险产品的保费支出,以及这个保险产品是否适合自己,各大保险公司才会提出一个适合彼此的犹豫期。
在犹豫期间,作为香港保险购买者,我们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呢?
注意事项1、一般来说,在“犹豫期”内,投保人可以选择无条件解除合同,并取回已经缴纳的全额保险费,也可以选择无理由更换保险产品。需要注意的是,它的起算时间,是投保人签收回执之日。
注意事项2、犹豫期的期限是很容易被忽视的,然而它对保险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有重要意义。因此需要多加注意日期以及期限。
如果投保人在犹豫期内要退保,必须注意以下几点:首先,如果因为特殊情况无法及时接收保单,最好提前通知保险公司。其次,收到保险单后,一定要亲自填写保单回执,并注明日期。因为保险公司对犹豫期的认定,是以回执日期为起始日进行计算的。再次,投保人必须认真阅读保险条款,对自己还不够了解、或理解有偏差的内容,要及时向代理人询问,以免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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