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保险业监管局周五(9月22日)宣布,将由2018年1月1日起,按照法例向投保人收取保费征费,详见这里:香港保监局明年起向投保人征收保费征费
一,征费背景
新成立的香港独立保监局(IIA)计划与大陆保监会开展跨境监管合作,以保障占比超过香港新售人寿保单五分之二的数万名内地投保人的合法权益。
“许多内地居民选择到香港购买保险产品,这对于作为全球保险中心之一的香港有着非常积极的意义。根据提供的数据,内地居民在2016年的前9个月就在香港投保了490亿港币,约合62.8亿美元的人寿保单,约占香港所有新保单的40%。
二,征费概念
首先,澄清一个概念,征费≠征税,征费是为了维持保监局的运作,独立行使监督权而向服务对象收取的费用,这在香港乃至欧美国家和地区很普遍,独立行使监督权前提是财务独立,不依靠政府和其他机构。
除获法例豁免的保单外,保费征费适用于所有新造或现行的人寿保险及一般保险(例如旅游保险、汽车保险、财产保险及家居保险等)保单。保监局会透过保险公司向投保人收取征费。投保人在缴付保费时,须同时缴付保费征费。
三,征费实施
保监局自2017年6月26日起从保险业监理处接手规管保险公司,并将于两年内,透过设立法定中介人发牌制度,直接规管保险中介人,为投保人提供更全面的保障。《保险业条例》赋权保监局,透过投保人缴付的保费征费、保险公司缴付的授权费,以及向特定服务的使用者收取费用,以长远达致财政独立。
保监局成立后的主要收入,七成来源于保单持有人缴付保费,还有保险公司支付的授权费、中介人的牌照费等。由于对保单持有人缴纳相关费用甚微,而且对保险公司的成本影响很小,所以整体上对香港保险业是有利的。
在首阶段征费期(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整付保费或年度化保费$10万或以上的人寿保险保单,投保人每保单年度最多只须付$403;每年保费$500万或以上的一般保险保单,征费上限为每保单年度$2,000。
保监局行政总监梁志仁先生说:「保监局作为独立于政府及业界的监管机构,长远而言必须财政独立并收回运作成本。保监局会审慎运用财政资源,并以循序渐进的方式引入征费,尽量减低对投保人的影响。」
四,征费积极影响和意义
所以,香港独立保监局实施保险费征费,是为了加强对保险行业的监管,从而更好的保护保单持有人的权益,是科学合理的管理措施,将会吸引越来越多的客户选择投保香港保险。
在中国经济蓬勃发展的互联网时代,中国内地居民开始放眼全球,投资海外的趋势开始逐步形成,香港作为中国最重要的国际金融桥头堡,充分发挥着让中国人民投资海外,让世界人民投资中国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同时正在不断演变成中国最重要的离岸资产财富管理中心。香港金融行业完善和严厉的监管制度将会是吸引内地居民和世界各国人民海外投资的最佳选择之一。香港保险也将会成为中国人的其中一种合法资产配置的最佳选择。
为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这一政策,举例来说:
例子一
- $1,000 x 12 x 0.04% = $4.8;或
- 一般保险保单征费上限$2,000
根据法例,「开立日」为根据该保单须缴付第一笔保费的日期。
例子二
- $150,000 x 0.04% = $60;或
- 人寿保险保单征费上限$40
例子三
- $6,000,000 x 0.04% = $2,400;或
- 一般保险保单征费上限$2,000
(保单的保障期短于一年并不影响征费上限)
例子四
- $300,000 x 0.04% = $120
- $40 x 18/12个月(超过一年才支付保费一次的保单,缴费上限按保单合约月份比例计算)= $60
总结
其实向投保人征费,比例并不高,对于普通人购买重疾险和小额的储蓄险来说,基本是没有任何影响的,大家也不要过多的关注这个,产品和保险公司才是自己需要关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