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保险公司会根据投保申请书上的资料,判断是否有高风险的特征,从而决定应否承保有关风险、厘定保费水平和保单条款。“客户以往病例资料”是一个重点问题之一,这要求投保人要如实告知自己当前身体状况,很多客户会有担心,一旦身体有状况会不会就没办法投保了呢?
保险公司怎么处理?
其实,投保不同的保险公司,结果会有不同。首先保险公司会根据客户提供的健康告知、病例情况或者体检报告等,考虑是否需要客户到香港进行体检。然后根据体检结果,决定是否接受投保申请,主要会出现下面几种情况:标准保费承保、加费承保、部分除外、部分除外及加费承保、延期承保、拒保,各家保险公司态度不同,大多情况下不会予以拒保。
标体承保:就是正常保费承保,不做其他要求。
加费承保:就是在正常保费的基础上,增加一定的费用承保。
部分除外:排除某些特定部位的保障,其他都正常承保。
部分除外及加费承保:排除某些特定部位保障,再增加一定的费用承保。
延期承保:暂时不接受投保申请,通常一年后可以再次提交。
拒保:最严重的情况,保险公司不接受投保申请。
隐瞒病情,直接投保?
有人说如果我不告知病情,直接投保的话不就没那么多问题了么?其实不然,如果投保人存在故意隐瞒或者欺骗行为,被保险公司知道的话,该保单就会很有可能无法得到保障的。
以香港保险索偿投诉局官网上的一个例子来说:
一位妇人于切除左边卵巢皮囊瘤后申请住院赔偿,保险公司经调查后发现她于购买保险前两个月,曾经接受视网膜退化的激光治疗。鉴于投保人未有披露有关重要事实,保险公司拒绝赔偿并撤销保单。投诉委员会最初质疑该项没有披露的事实是否重要得足以令保险公司撤销保险合约,但是在取得投保人眼疾的额外资料后,投诉委员会得悉她于购买保险前三年进行第一次激光治疗,其后继续接受眼科治疗。鉴于投保人患眼疾多年,投诉委员会认为保险公司以她没有披露重要事实为拒绝赔偿理由实属恰当。投保人该如何准备?1如实告知
首先原则是“如实告知”,就是保险公司问你的问题你都要将真实情况告诉给保险公司,包括身体状况(是否患过疾病等)和生活习惯(是否抽烟喝酒等),这些除非被保人主动告知,否则保险公司是不会知道有关事实。如果投保人在投保当时没有披露已知或应该知道的重要事实,会被指没有披露事实,日后发生没必要的纠纷就麻烦了。虽然保单中有不可争议条款,但该条款对于隐瞒重大事实或蓄意欺诈的保险客户是不适用的。如果投保人是欺骗保险公司,故意隐瞒实情,则保险公司不受不可争议条款的约束。
小心遗漏点
虽然一再强调要如实告知,不过很多地方投保人会忽略,以为是无关紧要的事情,比如说身体不适,有些头晕,并未到医院参加就诊;比如说低血糖等只需要调理无需治疗的小毛病;比如说三高、乙肝携带者等,很多人认为没有什么直接联系,但往往这些在日后就会产生影响,所以说即使不敢肯定某些事实是否重要,最好还是加以披露。顺便还要提醒一点,社保卡千万别借给别人用,否则混杂了医疗记录,或者某种治疗药物,以后保险理赔就麻烦了。
备好相关资料
如果投保人在投保时已经披露相关病情,那么这时就该准备好相应的医疗记录、体检报告、手术报告等。保险公司会根据提供的资料,进行后续的安排。有些时候,保险公司肯定了你提供的医疗报告,或许就免了赴港体检的环节了,所以相关报告自己要注意保管好哦。
保险公司的一般体检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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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实告知即可,剩下由保险公司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