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保监局最新发布通函,明确自 2026年1月1日 起,保险公司在为分红保单设计佣金结构时,必须遵守最低标准,以保障投保人权益,并推动保险中介人提供销售前后的持续服务。

佣金发放比例新要求
根据新规,保险公司向持牌保险中介人支付的佣金必须 按比例分摊:
前期佣金上限:首个保单年度支付的佣金不得超过应付总佣金的 70%;
后续佣金分摊:剩余佣金需在 第2至第6个保单年度 或缴费期内(以较短者为准)平均发放,即每年支付相同金额。
此举旨在减少前期过高佣金带来的误导销售风险,确保保单持有人享有公平对待。
适用范围与例外
个人保险代理
佣金分摊适用于支付给介绍、安排及服务分红保单的持牌个人保险代理,以及支付给其上级经理的追加佣金。
若保险公司在计算追加佣金时引入了非财务业绩指标(如客户服务质量),则分摊要求可不适用于代理经理的追加佣金。
银行渠道(银保业务)
银保渠道由于业务模式不同,可在符合相关报酬指引的前提下偏离分摊要求。
保监局将与金管局密切合作,监管银保佣金结构,防止不当激励。
专业投资者
若投保人被认定为专业投资者,佣金结构可灵活调整,但保险公司必须在客户获取及了解客户过程中,确认其资格并确保佣金设计符合公平报酬原则。
政策影响
此新规旨在:
- 平衡投保人利益与中介人收入
- 防止短期高佣金导致的误导销售
- 鼓励中介人提供长期、持续的客户服务
业内普遍认为,这将促使保险中介行业更加透明化,有助于维护客户信任及优化香港保险市场的专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