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保监局明年起向投保人征收保费征费

香港保险业监管局周五(9月22日)宣布,将由2018年1月1日起,按照法例向投保人收取保费征费,初期的征费率为每保单年度保费的0.04%,并分四个阶段,循序渐进调整至0.1%。每张保单须缴付的征费设有上限。

除获法例豁免的保单外,保费征费适用于所有新造或现行的人寿保险及一般保险(如旅游保险、汽车保险、财产及家居保险等)保单。保监局会透过保险公司向投保人收取征费。投保人在缴付保费时,须同时缴付保费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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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内地人可以购买香港的保险,但需要亲自赴港签署保单,这是香港金融管理局的规定。此外,内地投保人购买的主要险种包括储蓄型保险、重疾险、寿险和医疗保险。内地人购买香港保险的主要优势在于产品种类多样、保费相对较低且具有全球医疗保障。
香港保险产品的保单受香港法律保护,不适用于内地的法律制度。如果发生纠纷,通常需要依据香港的保险条例处理​。
香港储蓄型保险因收益率较高和税务优惠政策,通常被认为是较好的理财工具,尤其适合长期储蓄。但需考虑汇率和跨境操作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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