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香港保险业监管部门近日对香港主要保险机构都下发了相关文件,要求从9月1日起,内地客户投保香港保险需要额外签署一份“内地人士在港投购人身/寿险保单重要资料声明书”,当中对销售过程、保单红利、汇率等风险进行定义并提醒,并要求中介机构在向内地客户销售时需逐一向消费者解释说明清楚,避免销售误导的发生。
最新数据显示,一季度内地居民赴港购买个人人寿保险新单保费达到132亿港元,相当于2013年全年水平,与去年全年316亿港元相比,占到了41%。
伴随着赴港购买保险的人群不断扩大,也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如何有效的防控风险保护投资人的利益也是各部门的责任,所以今年注定为香港保险业在内地市场整顿期。
小编认为此举不论对行业、从业人员还是客户都是非常有利的。只有一个健康的市场才能够长远的发展,而不是只图一时利益,不顾道德与底线,攫取金钱,扰乱市场。
针对目前内地现象,再次提醒大家:
1.购买香港保险一定要赴港签单
所有在非香港地区签单的香港保单均为地下保单,属于无效保单。切记!不要相信那些所谓的不需要赴港就可以签单的言论,否则不仅损失金钱,还会延误购买保险的最佳时期。
2.切勿贪图小便宜,索要返佣
佣金是作为销售人员劳动的报酬,是一种对其工作的认可与支持,香港保险法律明文规定,禁止一切返佣行为。返佣一旦被举报的后果是专业销售人员触犯法律,除牌,永久不得从事该行业,于客户来讲可能造成保单的无效,得不偿失。
3.香港保险的分红分保证和非保证两部分
不少人员为了达到销售的目的,误导客户分红为保证分红。香港保险不论是储蓄、人寿还是重疾,其分红均分为保证和非保证。市场经济的发展带来的将是市场规则,而不是一味的保证和兜底,根据西方国家金融发展来看,风险和收益是投资者必须承担的,只有这样才能保证金融市场的稳健发展。
4.服务人员一定要专业
香港保险的销售大体来讲分为自销和中介,自销通常就是我们所说的代理人,即只销售所在保险公司一家产品,渠道包括银行、经纪公司等,我们平时遇到的经纪人就属于中介的一种,基本上销售保险市场上的大部分公司的产品。两个渠道均为合法渠道,各有优劣。
5.赴港材料要保存
内地投保人一定要保存好相关文件,包括香港入境记录以及签约时所获取的资料,这样有利于证明自己确实是在香港签约,符合规定,而非地下保单。
6.大额保单需提供资产证明
应香港法律及保险公司核保要求,保险公司有责任及需要对保单的资金来源进行核实,包括在需要时或较高风险的情况下要求投保人提供合法资金来源证明,以及与保单保额相匹配的合法收入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