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香港(2388)旗下中银人寿一只可扣税的延期年金产品,自推出以来反应甚佳,但原来有被滥用作避税之嫌,皆因该产品设计「独特」,5年供款期满后退保,可立即全数获发还本金,而5年间享尽税务减免。据市场消息表示,业界对此甚为不满,因此向保监局投诉,保监局发信给中银人寿,促请中银在销售时要合规。中银人寿随即在上周叫停产品申请,其后更改产品内容,把回本时间延长至第8年。
为鼓励市民为退休作自愿储蓄,政府于今年4月推出「扣税三宝」,当中包括为购买合资格延期年金产品的投保人,可就其缴纳的保费每年获得最多6万元扣税额。中银人寿在4月即推出的固定年期年金产品,其中一个专为45岁或以上人士而设的产品,累积退保价值至与已缴保费等同的时间短至5年。
新条款取回本金年期延长至8年
假设一名45岁的非吸烟男士,购买中银人寿延期年金计划(固定年期),为期15年期的港元保单,旧计划保证内部回报率(IRR)为3厘,以每年缴付6万元保费,5年保费合共30万元。以每年扣税额6万元,税率最高17%计算,每年最多可免税10,200元。然而,投保人若选择在第5年供款期终结后立即退保,可取回所有本金。
据业界消息表示,许多高年薪的客户与配偶一同购买产品,然后合併报税以用尽两人共12万元的扣税额。但他们并无意在退休后才收取年金,而是供款期满后即时退保,然后再计划投保另一份保单,重新再获5年的税务优惠,变相把该产品变作「避税神器」。
据了解,由于产品被滥用作避税,导致其他业界人士不满,因而向保监局投诉。保监局随后向中银人寿发信,中银人寿亦随即叫停产品销售,及后在上周更改产品内容,以增加避税的成本。
保监局回应时称,局方在8月下旬就《合资格延期年金保单指引》的规定向保险公司提供补充说明,销售时不应以税务优惠诱导客户选购。另外保险公司设计延期年金产品,亦应确保产品不可于短期内透过提早中止保单,以获取税务优惠,忽略长期持有的原意。保监局重申,不会评论个别产品计划,但一般而言,保险公司在设定产品的回报率、退保价值等特性时,会考虑很多不同因素,包括外围的经济环境情况等。
向中银人寿查询更改产品的原因,截稿前没有获得相关回应,仅称两款延期年金产品受市场欢迎,至8月底累收超过2万宗申请,年度化总保费超过12亿元,已达到推出时定下的销售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