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过香港储蓄险的朋友们可能对这样一个条款不陌生:可更换受保人。
这个条款可以说是储蓄险的一个新趋势,如果操作得当,对于保单持有者来说可以将自己的获利点大幅提升。
目前有少数港险公司推出的产品带有这个条款,比如友邦“充裕未来3”,富通“传家宝系列”,富卫“盈聚未来系列”等。今天以友邦“充裕未来3”为例,与大家分享下“可更换受保人”条款。
先来看看这个条款的全貌:
简单来说,就是每个保单拥有者,有两次更改受保人的权利。
有什么好处呢?
第一种情况:
比如,隔壁老王今年35岁,给自己买了一份充裕未来3,每年缴费10万美金,原本计划做退休金的补充。
天有不测风云,谁料想,老王50岁时不幸被诊断患上了严重的癌症,将不久于人世。老王开始安排后事,他想起了这份还没来得及享受的保单。此时距离他购买的时间过去了15年,保单虽然已经回本,但是收益还没能进入真正的爆发期,若此时老王选择身故领取赔偿金,只能领回本金的1.6倍。

老王选择行使保单权利—将受保人转换为年仅18岁的小王。小王作为新的受保人,保单可以继续滚存。

老王最终还是不治身亡,他去世后的第15年,保单的滚存金额已经翻了近3倍,达到了230万美金,距离最初的本金,已经是近5倍的收益。
第二种情况:
隔壁老王今年35岁,儿子小王3岁,老王业有小成,有不少积蓄,给自己买了一份充裕未来3,年缴10万美金。
在老王45-70岁期间,每年提取40000美金,提取之后账户剩余81万美金。假设老王70岁时身故,这笔钱会被给到保单受益人小王的户口里,但是此时的小王尚有工作能力,并不急切需要这笔钱。
那么老王有第二个选择,就是在已知自己不久于人世的时候,将保单的受保人转换给小王。小王继承保单时只有38岁,活个三四十年没问题,那么保单又多了三四十年的滚存时间。
因为经过了前期的蓄力,后期保单滚存速度是很惊人的,从80万美金到近160万美金,只用了10年的时间。
于是,自第50-65个保单年度(即是已故的老王84-100岁,健在的小王52-68岁期间),小王每年都可以领取150000美金,并可以重复之前的操作,将保单给小小王。
所以说,如果运用得当,受保人转换条款可以为保单持有人大幅增加收益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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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邦的这个计划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