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保险中,什么是“不可争议”条款? yangfelice1994 2年前 香港保险 1049“不可争议”条款是,香港规定保险公司不能以任何理由,宣布生效两年以上的寿险保单“作废”。简单来说,保险公司以投保人隐瞒、漏报、误告等理由予以抗辩的期限是两年,超过两年保险公司便不得以此为由拒付赔偿金。比如李先生在签下保单之后两年,突然发现自己患有某种受保疾病不幸过世,他的家人想要申请理赔,如果在内地,保险公司有可能以“受保人当时隐瞒疾病状况”而拒绝理赔,但在香港,一旦过了两年的可争议期,“不可争议条款”就能驳回了保险公司这种理由,从而保障投保人权益。回复 我来回复 暂无回复内容请 登录 或者 注册 后回复。相关问题 香港保费融资,需要在银行存钱吗? 1年前 0 500 香港保险时期长,需要长期服务,办理理赔跑香港不便利? 2年前 0 911 今年去不了香港,请问买的香港保单怎么续保费? 2年前 1 488 内地客人来港购买保险,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2年前 0 928 香港做无创dna多少钱?香港无创dna最佳时间 3年前 1 3049 保费融资具体操作流程是什么 1年前 0 481 香港友邦保险app哪里下载? 2年前 1 1337 保费融资的风险有哪些? 1年前 0 495 隽升的回报率是多少呢? 2年前 2 525 为什么香港没有人民币保单? 2年前 0 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