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客户向我咨询,时不时收到内地保险从业人员的电话,称可以为其免费自动升级保障或者转换至收益更高的理财计划。天下为何就有大公无私,锄强扶弱再世圣母一般的保险公司和保险从业员呢?一不小心,头脑发热,贪小便宜,小心掉进了被人诱导转保,蒙受巨大损失的陷阱。
2017年年末,中国保监会揭露“退保理财”骗局:大多被诱导转购“理财产品”
保监会警告市民:『保险消费者不要轻信“退保理财”,要拒绝相信高息“理财”和以保险公司名义承诺的高额回报。』
内地有关部门发现,市场上有冒充金融监管部门、消费者协会、保险公司等名义实施“退保理财”诱骗的不法行为。
12月22日,中国保监会官网发布的“退保理财”骗局风险提示称,这种“退保理财”骗局导致保单非正常退保,而退保资金大多被诱导转购“理财产品”,涉嫌非法集资,造成恶劣影响。
据了解,上述“退保理财”骗局的基本操作手法如下:
第一步,通过拨打保险消费者电话等方式,自称是金融监管部门、消费者协会、保险公司工作人员。
第二步,称保险消费者持有的保险产品收益较低,以“客户售后服务”、“保单收益升级补偿”、“赠送礼品”等名义推荐高收益的“理财产品”。
第三步,劝说保险消费者购买所谓的“理财产品”可获补贴、退保资金转购“理财产品”可获贴息或领取旅游券等,诱导保险消费者办理退保或保单质押贷款后,购买“理财产品”。
“保险的主要功能是提供风险保障。人身保险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在被保险人发生年老、疾病、伤残、死亡等情况时,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给予保险赔偿等。
尽管部分人身保险产品兼具投资功能,但其本质仍属保险产品,以保障功能为主。”保监会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建议,保险消费者谨慎退保,以免失去保险保障。
保险理财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无论是家庭还是个人,都希望通过理财实现“钱生钱”,让财富不断升值。而在网络时代,个人隐私泄露风险大,网络理财又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在选择投资理财产品的时一定要看清理财公司信息是否透明。其次,作为投资人一定要戒贪,高额回报都是骗局,你贪的是人家的利息,人家要的是你的本金。
寿险计划属长线保险产品,即供款年期为十年以上,很多还包含了储蓄成分。转换寿险计划时,投保人须先向保险公司提早退保,终止原有的寿险计划,再投保新的寿险计划作为取代。
由于转保涉及中途退保,转保时往往会蒙受金钱损失,特别在原有保单生效后的首数年,消费者能取回的现金价值通常不多或可能须缴付终止保单费用。
我相信每一位来香港投保的客户,保险顾问都会向其阅读一条重要资料声明:
若阁下保单期满前的指定视限内终止保单、退保、提取部分保单款项。均须支取提前退保或提取保单款项的收费(如适用),而阁下可取回的金额可能远低于已缴的保费,甚至为零。亦可能因此丧失获得红利的权利。若阁下暂停缴交或调低供款额,保险公司往后可能会按照保单原先应缴保费水平继续收取相关报导费用。
言下之意,提前退保都将蒙受巨大损失。
但是,真的不存在计划升级吗?
有的,保险公司会赋予特定计划转换成新计划的机会,大部分转换计划无须重新核保,但一般需要缴付额外保费。
想要知道顾问向你提出转换计划的建议是否为官方提出的动议,建议你向顾问索取相关官方信息确认。
在香港,目前已有制度防止”诱导转保”或保险代理人以虚假陈述、其他欺诈或不道德的方式诱导其客户(即保单持有人),以另一公司所发出的保单取代其现有的保单。
保险公司的代表组织香港保险业联会在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一日发出《寿险转保守则》,所有保险中介人均须遵守此守则。根据此守则,保险中介人和保单持有人须填写一份客户保障声明书,以确保保险中介人已向寿险保单持有人清楚解释转换保单可能造成的后果及损失。投保人在签署客户保障声明书前,须细阅其内容,考虑下列各点:
1.新寿险计划的类别是否与原有寿险计划相同?
假若以投资相连寿险(即含有基金投资和人寿保障成分的组合式保险产品)取代传统寿险,消费者应注意投资相连寿险的风险较传统寿险高,并要了解购买保险的目的是为了得到保障还是投资为主。
此外,若原有寿险计划享有其他保障的附加契约(riders)(例如医疗的附加契约),消费者需了解清楚新寿险计划有否提供相近的附加契约,以免在转保后才发现失去有关保障,届时保险公司便需重新独立核保,另消费者可能因年纪较大而须支付较高的保费。
2.转换寿险计划下受影响的索偿权益是否重要?
例如“不可争议条款”(即保单生效的指定年期后,保险公司在一般情况下不能对保单的有效性提出异议)及“自杀条款”一般需分别待新的保险合约生效后两年及一年才有效力。
3.转换新寿险计划后,保费会否有变?
新寿险计划的保费会否按消费者投保时的年龄、健康状况和投保额而重新厘定?一般来说,投保人的年龄愈高或身体状况变差,保险公司厘定的保费便愈高。
作为精明消费者,不要只着眼于新寿险计划的较高保额或更佳保障而转保。在经济情况许可下,消费者可考虑将原有寿险计划加大保额,或多购买一份新的寿险;
相反,若经济能力有限,必须中断原有寿险计划才能购买新的寿险计划,消费者则应先权衡转保后的得失,例如新寿险计划的预算现金价值或红利与原有计划相差是否合理等,方再作出决定。
被游说转保时,消费者切勿只听信保险中介人单方面的介绍而轻率下决定。消费者应了解原有保单与新保单的内容、条款及两者之间的差异,若对保单有任何疑问,除听取保险中介人的意见外,更应向原有保单的保险公司查询,以决定是否值得转保及签署文件。
消费者考虑是否转保时,也要注意保险中介人是否有潜在的利益冲突,例如是否纯粹因为保险中介人转职至新保险公司而建议客户一起转保,抑或是主要考虑投保人的利益而提议转保。
若购买了不适合的寿险,消费者可在冷静期内(即保单交付或《通知书》交付予投保人或其代表后的21天内,以较先者为准),以书面通知保险公司取消保单及要求退还已缴的保费。
有句老话叫做“保险都是骗人的!”“卖保险就是搞传销!”,还有一句更狠的老话,叫做“一人卖保险,全家不要脸!”
以上情况很多是因为没有选好自己的代理人,那如何选择好的保险代理人,避免保险纠纷?我为大家整理了三招:
第一招:将客户保障放首位,而不是盲目地推销。如果只是一门心思介绍某款保险产品的分红收益,故意遗漏不承保的范围事项等等这些都是本末倒置的行为。
第二招:讲清产品利益,除了说清保险责任之外,还应主动向客户介绍责任免除、观察期、犹豫期、宽限期、现金价值、减额缴清、保单贷款、自动垫缴保费、分红的不确定性等等。
第三招:核实资质水平,正规代理人必备的是在香港保监处登记挂牌。投保人可留心代理人的资格证编号,同时,在选择投保时,可选择具有MDRT或以上登记资格的代理人,MDRT称号只有首1%全球财务策划顾问才能获得,并需要每年更新。该资格既代表顾问的保费管理规模以及其专业性。
保险签约是购买保险中最关键的一步。保单中有很多专业晦涩的语言,属于专业性极强的法律文书。
评论列表(2条)
骗子无处不在。
曾经遇到过这种电话,后来证实是骗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