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寿保单,顾名思义就是以人的生命为保险标的物的保单。所以,人寿保单,特别是大额的人寿保单,为了避免引起遗产纠纷,就一定要注意正确填写保单受益人。今天,我们就来简单介绍下受益人的有关概念和如何指定会更好。往下看吧。
注意:建议大家在签保单的时候指定受益人,或者待保单生效之后,填写申请表格进行指定(本人无需来香港),受益人在不做指定的时候默认为法定继承。
另外,香港保险在受益人的指定上和内地有一个区别,就是可以不在直系亲属范围内指定。
—— 受益人指定方式 ——
方式一:按顺位指定
可以指定1位或1位以上作为受益人,按照顺位排列1、2、3……当被保险人身故时,如果第一顺位在世,那么第一顺位的人可以领取100%的身故保险金,如果第一顺位不在世的话,那么第二顺位的人则可以领取100%的身故保险金,以此类推。
方式二:按比例指定
可以指定2位或2位以上作为受益人,每个人都事先约定好受益比例,各自领取受益份额。比如指定A和B作为受益人,一人50%。
—— 两种指定方式的特点 ——
第一种方式:按顺位指定
不会有任何的麻烦和纠纷,按照合约就可以了!
第二种方式:按比例指定
如果其中的一位受益人在被保险人之前身故的话,那么该受益人的受益份额就会被划归为他的个人遗产,由他的遗产继承人来按照顺位来完成遗产继承手续,其中会涉及到律师,公证服务等,花钱花时间(遗产继承人的第一顺位有:父母、配偶和子女,他们必须要达成意见一致,同时去公证才可以拿到保险金)
客户在香港购买的保单,那么遗产继承人公证就会涉及到香港的司法服务,香港的费用比内地贵不少,为了避免可能的麻烦,我们建议在指定受益人时按照顺位指定方式会更为简单和避免日后的麻烦!(如果像开头所说,没有指定受益人而选择法定的话,也会遇到同样的问题!)
如果真的因为某些原因而不得不选择第二种按比例指定方式,我们建议在其中任何一位受益人在被保险人之前去世,请立刻通知您的保险代理人或者保险经纪人,帮忙更改受益人,把去世那位受益人的份额分配给其他的受益人,以此来规避麻烦!
—— 小贴士:遗产继承的顺位 ——
遗产继承按照顺位继承方式继承,先由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来继承:
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位继承人为: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兄弟姐妹。
在第一顺位人都死亡或放弃继承的情况下,第二顺位人才可继承。
在填写受益人时,如果写孩子和配偶的话,建议把大人写在第一顺位,孩子写在第二顺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