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5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近日发布《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从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促进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提升粤港澳大湾区金融服务创新水平、切实防范跨境金融风险等五个方面提出26条具体措施。
意见表示:对符合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和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保险业务,进一步便利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银行为已购买港澳地区保险产品的内地居民提供理赔、续保、退保等跨境资金汇兑服务。鼓励港澳地区人民币保险资金回流
也就说以后大湾区内的银行可以拿着理赔支票,保单要求银行给予结汇,购汇,再也不担心我的钱怎么回来了!我的保费怎么出去的问题了。
同时,支持符合条件的港澳保险机构在深圳前海、广州南沙、珠海横琴设立经营机构。支持香港、澳门保险业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设立保险售后服务中心。
我们认为此次四部委联合发布,是非常大的一个突破,也是香港保险进入内地的官宣。《意见》全文,共计26处提及保险行业。
1、提升本外币兑换和跨境流通使用便利度
《意见》表示,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等机构按规定在开展跨境融资、跨境担保、跨境资产转让等业务时使用人民币进行计价结算。
2、内地银行需要办理香港保险的理赔、缴费等
完善保险业务跨境收支管理和服务。对符合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和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保险业务,进一步便利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银行为已购买港澳地区保险产品的内地居民提供理赔、续保、退保等跨境资金汇兑服务。鼓励港澳地区人民币保险资金回流。支持港澳保险公司依法取得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资格,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融资支持。
3、扩大保险业开放,设立香港保险内地服务中心
《意见》强调,要扩大保险业开放。支持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设立外资控股的人身险公司。支持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设立外资保险集团、再保险机构、保险代理和保险公估公司。支持符合条件的港澳保险机构在深圳前海、广州南沙、珠海横琴设立经营机构。鼓励更多社会资本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设立保险法人机构,支持保险公司在粤港澳大湾区建立资产管理、营运、研发、后援服务、数据信息等总部。
4、内地与香港保险合作开发新的产品
支持粤港澳保险机构合作开发跨境医疗保险等更多创新产品,为客户提供便利化承保、查勘、理赔服务。完善跨境机动车辆保险制度,对经港珠澳大桥进入广东行驶的港澳机动车辆,实施“等效先认”政策,将跨境机动车向港澳保险公司投保责任范围扩大到内地的第三者责任保险保单,视同投保内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5、支持香港保险设立大湾区服务中心
研究在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协议框架下支持香港、澳门保险业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设立保险售后服务中心。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与香港、澳门保险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再保险业务。
6、资金融通渠道多元化,保险资金参与相关基金
推进粤港澳资金融通渠道多元化,促进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方面。《意见》表示,在依法合规前提下,支持粤港澳三地机构共同设立粤港澳大湾区相关基金,支持保险资金、银行理财资金按规定参与相关基金。
7、建立出口信用保险
支持澳门打造中国-葡语国家金融服务平台,建立出口信用保险制度,建设成为葡语国家人民币清算中心,承接中国与葡语国家金融合作服务,支持澳门发展租赁等特色金融业务,推动建设澳门-珠海跨境金融合作示范区。
随着不断的融合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立香港保险服务中心,为已购买香港保险的内地居民提供贴心服务,为将购买香港保险的居民提供更为便利的购买方式,香港保险迎来新一轮的春天。
为内地居民已购买的香港保险提供续保理赔服务,将大大便利了内地客户后续的续保,大湾区银行协助办理,减少投保人换汇结汇等问题,大大便利了内地客户投保香港保险!很多人关心香港保险理赔款入境的问题,完全没有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