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先看近日的一则消息:

获悉,据接近保诚(02378)的内部人士介绍,保诚(香港)有意暂停经纪公司的内地保单业务。

据了解,保诚(香港)之所以有意暂停经纪公司内地保单业务,与其公司运营策略有直接关系。目前,保诚(香港)的偿付比跌破200%,保诚(香港)希望通过下调预期回报并减少佣金,来提高偿付比率。

业内人士指出,尽管保诚(香港)目前需调整偿付比率,但是其产品收益率依然远远高于内地险企,而保诚为充分保障客户利益,主动进行风控管理,这是正确的举措。随着内地居民购买保险意愿日渐强烈,目前保诚(香港)绝大部分的新增业务都来自内地,而此类业务大多数是由经纪公司的中介来完成的。在内地业务中,保诚(香港)相当一部分业务又与其“隽升计划”相关。由于隽升计划高分红,该项目一直深受内地顾客的偏爱,但对于保诚(香港)来说,“隽升计划”带给公司的利润十分有限,负担颇重。

有传言称,为了应对保诚(香港)所遇到的偿付比问题,公司有意暂停所有经纪公司的内地业务,待6月份调整、降低佣金后再恢复业务。据了解,目前大部分香港保险公司的偿付比都维持在200%以上,其中安盛的偿付比在250%左右,而友邦的偿付比更高达450%。依据相关规定,如果偿付比跌破150%,将会被限制甚至暂停所有业务。香港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排名

这里先不论这则消息的发表立场和真实性,我们只讨论文中的“偿付比”——香港各大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究竟是如何计算,而保诚是否又如文中描述的那样不堪,甚至出现了偿付比危机,远远落后于其他几家公司了呢?

最近朋友圈好像被这个造谣文章刷屏了,不少客户朋友也在问我这个事儿,那就出来辟谣一下吧。

第一,文章一开头就有问题——“据保诚内部人士介绍”这个作者是何等高人?前日在卢浮宫会议有同事问公司的CEO,CEO都表示不知道这个消息,作者又从何得知这种内部消息?再者,公司严令禁止员工私自接受媒体采访?这个内部人士要是透露这种公司机密不是等着炒鱿鱼了?哪个内部人士会犯这样的低级错误?

第二,关于偿付能力这种问题,某些公司一直标榜保诚的偿付能力很低!(而且在网络上和社交媒体,基本上只有一家公司在特别强调偿付率的事情,卷大部分消息都是来自于这家公司的人士)。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我们保诚的精算师同事终于忍不住出来辟谣了,内容如下:辟谣兼强行科普:(利申,本人为保诚香港员工)文章作者有两个明显的逻辑错误(或者根本是业务水平不行),简直是在拿班级里女生的平均身高和男生的最高身高做比较…

1.偿付能力充足率有两套标准,一套是所有在香港展业的公司都要计算的stat SR,另一套是总部在欧洲的公司要计算的且假设更为保守的SII SR,所以自然低过stat SR。作者是在拿保诚的SII在和其他公司的stat在比,这样的比较,两套标准,完全不对等。

2. 190%是按照SII算出的整个保诚集团的充足率,而非保诚香港的,而另两间公司的数据,应该是指其在香港分公司的stat。

3.综上,新闻里描述的都是保诚SII SR(即偿付能力标准II)之下的偿付比。如果完全对等对比,看保诚香港的stat SR,那就是同样超过400%!并不低于其他两间。

最后要说明的是,偿付能力绝不是保险公司的整体实力的衡量标准,更不会是保险公司投资能力与客户实际收益的体现!如果有100亿,45亿放在床底,收益又从何而来?放在床底的钱,是生不出金子的。

注:

偿付能力充足率=保险公司的实际资本/最低资本

保险公司的实际资本,是指认可资产与认可负债的差额。

保险公司的最低资本,是指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保险公司为吸收资产风险、承保风险等有关风险对偿付能力的不利影响而应当具有的资本数额。

中国保监会规定,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意思是如果客户要取100元现金,公司保险柜里至少要有100元。在香港,关于偿付率的规定已提高至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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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内地人可以购买香港的保险,但需要亲自赴港签署保单,这是香港金融管理局的规定。此外,内地投保人购买的主要险种包括储蓄型保险、重疾险、寿险和医疗保险。内地人购买香港保险的主要优势在于产品种类多样、保费相对较低且具有全球医疗保障。
香港保险产品的保单受香港法律保护,不适用于内地的法律制度。如果发生纠纷,通常需要依据香港的保险条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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