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香港重疾險(重大疾病險)發展到現在是經歷了一個階段的,從原來的單一保障到現在的多重保障,理賠範圍也在擴大,新增一些細節,也體現出對客戶的重視,今天我們就來說說各個階段的香港重疾險產品有哪些不一樣形式。
第一種 主打嚴重疾病保障
- 不幸患上保險範圍內的其中一款嚴重疾病,便會獲得保障額 100%嘅賠償。
- 賠償後,計劃保障即時終止。
指主打嚴重疾病保障的危疾保險雖然保費相宜,但病情通常到較晚期才能賠償,所以實用性較低。
例子
友邦-泰然安心保2
安盛-康諾 II 嚴重疾病保障
宏利-樂享人生危疾保
保誠-守護健康智選危疾保
點評:
雖然保費相宜,但若要乎合嚴重疾病的定義,病情通常要去到較晚期先有得賠,所以實用性較低。
第二種:嚴重疾病 + 早期危疾保障
- 近幾年危疾市場嘅主流產品。
- 除左嚴重疾病外,對早期危疾都提供保障(如原位癌、心臟通波仔手術等)。
- 如果患上早期危疾,可預先獲得保障額20-25%的賠償(即預支賠償),有助於病發初期儘早接受治療,增加痊癒率,避免引發可致命的嚴重疾病。
- 而往後的嚴重疾病賠償則等於100%保障額減去早期危疾的預支賠償。
- 賠償達100%保額後,計劃保障亦終止。
- 指嚴重疾病 + 早期危疾保障的危疾保險為早期階段的重疾提供保障,比較實用。
例子
友邦-進泰安心保2
安盛-康釆 II 嚴重疾病保障 + 康釆 II 早期嚴重疾病保障
宏利-樂享人生危疾保 + 早期危疾附加保障
保誠-守護健康危疾全護保
點評:
為多種早期危疾提供保障,填補了主打嚴重疾病保障(第一種)對早期階段的重疾保障嘅不足,比較實用。
第三種:多重危疾保障
- 計劃會將各種疾病分為數個組別(通常5-7個),每個組別嘅危疾賠償次數由1次至3次不等,視乎個別計劃而定。(如癌症通常可賠償3次)
- 包含嚴重疾病+早期危疾保障(第二種)。
- 首次100%賠償後,無須再繳交保費,計劃保障仍然繼續,直至多重賠償次數用完或受保人已達85歲(較前者)便完結。
指多重危疾保障的保費較昂貴,再次申索賠償亦有要求,此類危疾保險的性價比較低。
例子:
友邦-多重智倍保
安盛-康釆 II 嚴重疾病保障 + 康釆 II 早期嚴重疾病保障 + 康釆 II 多重保障附加契約
保誠-守護健康危疾加倍保
點評:
於賠償嚴重疾病後,需要等候3-5年先可以喺同一組別再次申索賠償;雖然個別計劃嘅多重賠償次數可高達8次,但系要滿足條件"盡享"所有賠償實在困難,實用性存疑;加上保費一般較其他危疾種類昂貴,因此只系單純增加賠償次數,是一種性價比較低嘅計劃。
第四種:嚴重疾病 + 早期危疾 + 部份危疾多次賠償
- 2017年,各間保險公司主推依種新危疾產品,並加入各自嘅特色保障項目,令佢成為市場熱門。
- 保障結構系喺嚴重疾病+早期危疾(第二種)嘅保障基礎上,加入多重危疾保障(第三種)嘅多重賠償元素。
- 當作出100%賠償後,保障會繼續,但無須再繳付餘下嘅保費。
- 有別於多重危疾保障(第三種)包括所有受保危疾,這類別只針對熱門嘅危疾項目:癌症、心臟病及/或中風,提供多重賠償保障。
指嚴重疾病 + 早期危疾 + 部份危疾多次賠償的危疾保險價格具競爭力,保障也實用,性價比十分高。
例子:
友邦-加裕智倍保
安盛-康齊危疾保障
宏利-活躍人生危疾保
保誠-守護健康危疾全護保
點評:
由於多次賠償只針對最常見嘅熱門危疾項目,保費比多重危疾保障(第三種)便宜,甚至跟市場主流嘅嚴重疾病+早期危疾(第二種)相若。價格具競爭力,保障也實用,性價比十分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