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人考慮的是如何積累和保護財產,而老年人考慮的則是如何傳承財產。隨著我國老齡化社會的來臨,越來越多人需要面臨財富傳承的問題了,尤其是富人。財富傳承基本上離不開三個工具——信託、人壽保險和遺囑。那麼到底哪個更好?
遺囑傳承
遺囑傳承是最傳統的方式,也是最廣為人知的財富傳承方式,但是遺囑傳承卻是有非常多問題的。
比如 ↓
什麼時候立遺囑?
比如你又多了一個小寶貝,
是不是要立遺囑?
比如你又多了一項事業or產業,
是不是要立遺囑?
比如自己的身體有變化了,
是不是要立遺囑?
比如說自己又多了一個人需要贍養,
是不是要立遺囑?
總而言之一句話,遺囑要經常的立才行,有變化就要立遺囑。這就帶來了一個問題,到底有多少份遺囑。因此遺囑肯定會出現爭議的,通過遺囑做傳承不太靠譜。
一般來講,遺囑應用的範圍都比較窄,遺囑只用於是基於血緣責任,你必須做的那些事物。比如說不管你的孩子怎麼樣,你都要給他一個基本的好的生活,不管怎麼樣你要給他一個好的身體,不管怎麼樣你要給他一個好的教育,不管怎麼樣,他將來想創業的時候你要給他一部分啟動資金。所以只這四個方面你可以通過遺囑來做,超過這四個方面的所需就不能用遺囑了。
因此,遺囑規劃和遺囑,只能是作為財富傳承的一個補充,不是主要的方式,更不是全部。
信託傳承
信託雖然是一個好東西,但是在大陸做不了,大陸人如果想做信託只能通過離岸信託來做。
所以 ↓
我們發現
很多大陸的人,
一旦他的公司赴港上市的時候,
基本都會通過滙豐銀行、渣打銀行,
通過他們的私人信託部來將自己的股權注入到當中,
然後把自己以前買過的大保單也給它放到信託裡面去。
信託雖然是一個好東西,但是在大陸做不了,大陸人如果想做信託只能通過離岸信託來做。信託主要是兩樣資產,一樣是股權,另一樣就是巨額的人壽保險。雖然信託是非常好的財務傳承方式,但是信託好是好在他的法律框架上,而家族信託裡面最主要的標的仍然是人壽保險,
所以做傳承,哪怕是採取信託的形式,你也離不開人壽保險。
保險傳承
保險能夠避稅避債,做到財產保護,這點跟信託一樣。保險資金安全穩健增值,信託也能,但是信託的穩健增值可能是沒有保險那麼高,所以說保險可以優於信託。意外身故,額外賠付,保險優於信託,資產定向傳承,保險和信託相等,收益經濟分期領取,累計生息,這一點上保險優於信託。
如何 ↓
避債
如果一個企業家,
他知道他的企業未來可能是經營不善,
可能會破產,
為了避免以後財產沒有了,
他一定要通過保險的形式避債。
因為根據國際的大陸合同法73條一款規定,
人壽保險不屬於債務追償範圍,
資金帳戶不受債務糾紛困擾。
避稅,
個稅自行申報辦法規定,
保險賠付屬於免稅所得。
《遺產稅草案》規定,
被繼承人投資人壽保險所取得的保險金,
不計入遺產稅徵收總額。
為什麼大家特別關注遺產稅呢?因為各國的遺產稅稅率都特別的高,德國50%,日本70%,英國40%,美國35%,美國超過了25萬美元的遺產就是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