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人在签署保单后,除了有“冷静期”的保障外,还设有一个“等候期”,这常在医疗保险的条款中看见,为什么会设有“等候期”呢?期间是不是所有医疗支出都不受保?附加危疾或癌症保障时,“等候期”又会否不一样?
什么是“等候期”?
“等候期”是指在保单签署后一段指定期间内,如果投保人患病的话,保险公司会列作不承保项目。这是保险公司为了避免受保人在投保时已患有潜在疾病,藉保单骗取赔偿。
在“等候期”内意外受伤,可获得赔偿吗?
一般而言,如在“等候期”内意外受伤而入院,由于不涉及潜在疾病,有关索偿便不受“等候期”的约束,保险公司是会承保相关赔偿。
危疾保障的“等候期”是否跟普通医保的不一同?
是的,部份计划针对危疾保障的“等候期”一般比普通医保的长。医保对疾病的保障通常设有30天的“等候期”,而针对危疾保障的“等候期”由3个月至12个月不等。
癌症保障中的“等候期”是如何计算?
受保人在首次癌症索偿后,市场上部份包含癌症保障的危疾保,能保障受保人可获得多次赔偿,但保单上也会提示受保人,不论癌症是复发或新确诊,有可能需要符合相隔1至5年不等的“等候期”。
买医保或危疾保时,投保人应注意什么?
除了留意“等候期”的限制外,在投保前,应向保险公司如实交代你的身体状况及病历纪录,如有隐瞒或作虚假申报,保险公司有权拒绝受理索偿,甚至取消你的保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