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我們對香港友邦(AIA)最新重疾險產品「加裕智倍保 」進行過詳細介紹,請見:香港友邦全新重疾險「加裕智倍保 」全網首發測評,其中有提到多次理賠和早期疾病理賠,那麼到底是怎麼理賠的呢?我們來給大家仔細分析一下。
原位癌及早期惡性腫瘤延續賠償
加裕智倍保特別設置了原位癌及早期惡性腫瘤延續賠償,為早期危疾類別下的原位癌及早期惡性腫瘤提供額外保障。
只要受保人投保的本計劃的索償金額已經達到100%,如果受保人確診患上原位癌\早期惡性腫瘤,可以從首次癌症多重賠償中預支原有保額的20%,如果該疾病在首次癌症賠償之後確診,由此預支的保額將會第二次癌症多重賠償中扣除。
1、早期惡性腫瘤合共可獲1次預支賠償;而原位癌在不同受保器官群組 則最多合共可獲2次賠償,每項疾病個人最高賠償限額為 400,000港元/50,000美元。
2、此保障將自動生效至受保人85歲,癌症多次賠償不超過260%。
3、打破了重疾索賠後,輕症(早期惡性腫瘤/原位癌)保障終止的港險慣例。
最多達保額的260%的多次理賠
癌症並非不治之症,及早接受治療,存活機會越大。部分癌症5年存活率:
乳癌(女性﹚存活率可高達99%
前列腺癌(男性)存活率可高達99%
甲狀腺癌存活率可高達99%
即使接受癌症治療後,仍有機會複發。以肺癌為例,若患者使用化療,2年內複發的機會仍達到90%。但越早接受治療,痊癒機會越高。
「加裕智倍保」特設癌症三重賠償,為受保人於首次癌症或其他重大疾病索賠後提供額外2次賠償,加強癌症保障,總賠償額可達原有基本保額的260%。
受保人因任何受保疾病,在獲得理賠100%原保額+分紅之後,保單都沒有結束,無須再繳付保費,還將繼續享有癌症的兩次額外賠償,每次賠償金額分別為原保額的80%,總賠償額可達原有基本保額的260%。具體如下:
1、如果第一次重疾理賠是癌症,那麼第二次癌症理賠需要間隔3年,無論受保人(1)癌症未痊癒,(2)癌症複發,(3)癌症擴散,或是(4)有新癌症確診,都可獲得第二次80%原有保額的癌症賠償。若在第二次賠償3年之後,無論受保人(1)癌症未痊癒,(2)癌症複發,(3)癌症擴散,或是(4)有新癌症確診,則可獲得第三次80%原有保額的癌症賠償。
2、如果第一次重疾理賠不是癌症,那麼只需要間隔1年,如果受保人有新癌症確診,即可獲得80%原有保額的癌症賠償。若在第二次賠償3年之後,無論受保人(1)癌症未痊癒,(2)癌症複發,(3)癌症擴散,或是(4)有新癌症確診,都可獲得第三次80%原有保額的癌症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