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危疾保險(重疾險),當受保人患上符合保單定義的危疾時,便可得到一筆過賠償。受保人可將賠償用於治療危疾、或彌補患病時收入減少,但是,危疾保單一般沒有限制賠償的用途,有別於醫療保險以實報實銷形式作賠償。
在香港,保險市場由保險顧問主導銷售,保費較高的終身危疾保險自然是主流,其保障終身,保障範圍也很廣,一般涵蓋多種疾病﹙如早期、嚴重疾病﹚,甚至包含多重危疾保障,具有保證及非保證的保單現金價值,但是,保費卻未必人人負擔得起。假設客戶是45歲非吸煙男性,希望得到危疾保障額為港幣100萬,供10年的終身危疾保險,保費大概每年9萬至10萬,總供款約90萬至100萬。若受保人於供款期間索償嚴重疾病,往後便無須再交保費,仍可享終身保障。

在預算緊絀的情況下投保終身危疾保險,大家可能要減低保障額。試想想,如果受保人不幸患上癌症而需服用標靶葯,治療費用高昂,這時才發現危疾保障額不夠,豈不是悔不當初?當然,如果負擔得起自然可以買足夠的保障,問題就是錢。若大家已有終身危疾保險但其保額不足、或者期望在有限的預算內得到更高的危疾保障,還有什麼選擇呢?其實,除了終身危疾保險外,香港市場上還有定期危疾保險、及今年數間保險公司都推出的全數保費回贈的危疾保險,它們的入場門檻一般都較低。
延續上例,我們嘗試以例子具體說明定期危疾、及全數保費回贈的危疾保險。對於45歲非吸煙男性,保障額同為港幣100萬,我們將保障期設定為20年,因為這段期間患重病對家人的經濟影響嚴重,尤其當子女尚未有賺錢能力。
另外,癌症、心臟病及中風三大危病占危疾保險索償超過9成。當中癌症是索償最高,達6成,所以我們會重點分析癌症相關的賠償。至於其他危疾,雖然種類多,但大概僅占餘下1成的索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