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部反腐神劇《人民的名義》收視率破7,吸粉無數。劇中涉及很多金融知識,包括股權質押、員工持股。
在即將播出的結局篇中,高小琴為了她和妹妹的兩個孩子在香港設立了一個2億港幣信託,以照顧他們的一生。其中,劇里的信託基金指的就是個人信託,高小琴只是順帶提了一句,並沒有詳細說明這個問題,小編這裡為大家詳細解讀香港的信託。
而反觀出逃的丁義珍,則只能洗廁所、刷盤子(o)哦~~~電視劇中,高小琴是將國內的非法所得逐步通過地下方式轉移到香港,最終除了為孩子設立的2億港元的信託,其他的巨額資產都被公家追回了,在一片廢墟之後,留下了一點紅。
高小琴為什麼成立信託基金?我們今天就來分析以下幾個問題。
首先,高小琴是可以給自己的孩子買大額保單,但是理論上不能給妹妹高小鳳的孩子買大額保單,因為沒有可保權益。由於是雙胞胎姐妹,如果冒充妹妹投保,然後選擇第三者付款支付保費,好像可以規避香港保險公司的監管。但是這些不是主要原因的。
下面我們從父母債務隔離、遺產稅規避、婚姻資產隔離、女兒債務隔離、防揮霍和防爭產,這六個方面來詳細分析一下大額保單的不足。
1. 父母債務隔離
父母的債務基本上是不能隔離了。因為這張保單高小琴是投保人。根據保險法,保單退保的現金價值屬於高小琴的個人財產。保單的現金價值一定會作為投保人的個人財產來償還債務,這是確定的。
2. 遺產稅的規避
將來如果出台遺產稅,當投保人高小琴去世的時候,被保人還在,這張保單會變成高小琴的遺產,一定會產生遺產稅。
3. 婚姻資產隔離
只要投保人高小琴在,保單的掌控權都是投保人。無論受保人離婚與否,保單並不屬於子女的個人財產,所以保單因為子女離婚而被分割。
但是如果投保人高小琴去世,情況完全變了,子女會繼承這張保單。根據婚姻法,法定繼承來的財產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4. 女兒的債務隔離
如果父母都在的時候,女兒領到的生存收益金因為已經是她的財產了是肯定不能隔離的,但因為保單本身不是女兒的,所以別人是沒有辦法追償的。
如果一旦父母去世或者父母把投保人變更成女兒的話,女兒一旦擁有這張保單的現金價值以後,債務肯定就隔離不了。所以我們會發現財產權在誰的手裡就肯定隔離不了誰的債務。
如果在這個案子當中女兒如果去世的話,那麼女兒的債務肯定是能隔離,因為她的受益人是父母。死亡收益金直接就給父母了,也不屬於她的遺產。
5. 防揮霍問題
如果父母在,那肯定能防揮霍,因為這張保單由父母做主。如果父母一旦去世了,女兒變成投保人的話。那麼這張保單能不能防揮霍?大家就很清楚了。
6. 防爭產問題
保單是不是可以預防爭產的風險?這是不行的。因為當投保人去世的時候被保險人還在,那麼投保人的所有者權益變成了遺產,其他相對應的繼承人都是有繼承權的。
因此保險作為一個傳承的工具,有很多優勢,如果用的得當能實現很多功能。但是也有些缺陷,對於精通金融的高小琴,一定不會僅僅選擇大額保單,這就是為什麼會有高小琴為孩子成立2億信託基金。
為什麼要在香港成立信託基金呢?
國內的信託基金一般指的是信託投資基金,也叫投資信託,即集合不特定投資者的資金,並委託專家代為投資,使其減少投資風險、分享投資收益的一種信託形式,基金投資對象包括有價證券和實業。實際上是一個理財產品,一個投資工具。
而在香港成立信託基金指的是家族信託基金,是一種遺產規劃和財富傳承的工具,並非一個理財產品和投資工具。近年來,香港的富豪們把家族的投資包括有價證券和實業等,注入家族信託投資基金,用以防止家族成員爭奪家產,及保障家族成員的生活質量等功能。包括李嘉誠、李兆基、邵逸夫、楊受成等富豪在內,多數家族財團都已經成立了家族信託基金。
拋開財產合法性不提,信託基金既能夠保障孩子的未來,也可以進行財富傳承。財富傳承不僅是對財產的持續管理,還可以讓家人持續受益,信託、保險、遺囑都在財富傳承的範疇內。遺囑只是明確資產的歸屬,信託可以決定資產何時、何地、以怎樣的方式來分配給單個或幾個受益人,尤其是對於高凈值人群來說,信託是財富傳承中非常重要的法律工具。
首先,信託作為一種高端理財產品,是由專業人員根據合同內容來做有計劃的投資管理,可以涉及貨幣、資本和實業等領域,跨度較廣,根據每個人的不同階段的不同需求,信託可以更合理的為委託人妥善規劃財產。
其次,信託有避稅作用,目前國家對於信託收益是否交所得稅並沒有明確規定,且信託公司是不會代受益人代扣代繳的。
最後,信託還可以避免財產繼承的紛爭,合理規劃遺產,這樣以信託受益權取代繼承權的方式可以更好的貫徹被繼承人的意旨。
高小琴可選擇的信託方式可以分為可撤銷信託和不可撤銷信託。常見的信託大多都是可撤銷信託,就是生前信託。由於委託人有權隨時撤銷信託,信託財產的所有權並沒有發生轉移,因而不能避遺產稅。委託人在喪失行為能力之前,都是可以隨意撤銷或者修改以前設立的信託,無需提前徵得共同受託人的同意。還存在一種情況就是,設立人、管理人和受益人是同一個人,這種情況雖然使得設立人保留完全的控制權,但是沒有法律的保障以及免稅的好處。
反之,不可撤銷信託,自生效時起,信託財產的所有權就已發生了轉移,就有贈與稅等稅法上的後果,不可撤銷信託包括了以下三種情況。
其中不可撤銷人壽保險信託是除了生前信託以外,用的最多的一種信託。被保人通過向這種信託每年贈送一筆錢,有信託公司來進行申請保險,信託擁有這份保險。由於被保人不直接支付保費,也不擁有保險,所以不存在遺產稅。
朝代信託是為一部分高資產人士服務的。通過設計可以讓家族的子子孫孫都可以享用留下的財富,又不會過分濫用財產。朝代信託不僅可以合法地避免每一代的遺產稅累計財富,還規定每一代子孫的官司債權人或者離婚配偶不可以從朝代信託中拿錢。同時,如果每一代有急用,朝代信託的執行人都可以從信託中拿錢給其使用。
還有一種就是家族慈善基金會,如果高資產人士平常做慈善的話,可以成立家庭基金會。雖然捐錢出去了,但是家庭基金會在稅務方面可以帶來不少好處,每年的捐贈可以抵稅,去世後的贈與沒有遺產稅,以及慈善基金會的投資也不需要交增值稅。同時,捐贈人和子女可以成為基金會的懂事,若參與基金會的運作管理還可以領取薪水和一些福利。美國洛克菲勒基金會就是傳承的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