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保险业(修订)条例草案》今天刊宪,为香港保险业实施风险为本资本制度提供法律框架。风险为本资本制度要求保险公司维持与其承担风险相称的资本水平。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发言人称,《条例草案》将有助提升香港保险业的监管制度,与国际保险规管标准看齐,从而巩固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及风险管理中心地位。新制度将取代现有的规则为本制度,令保险公司须遵从的资本要求与其资产负债配对、风险状况及产品组合更为相称,进一步加强香港保险业的财务稳健状况。
保监局对此表示欢迎。风险为本资本制度由三大支柱组成:第一支柱为量化评估,第二支柱为企业管治和风险管理,第三支柱为披露要求。《草案》为实施第一及第三支柱要求提供法律基础、剔除或更新若干过时的条文,以及赋权保监局透过附属法例订明详细要求。
保监局发言人表示,风险为本资本制度旨在令保险公司的财务更稳健,使香港与国际标准接轨,从而强化香港作为国际风险管理中心的功能。采纳风险为本资本制度亦可鼓励保险公司改善风险管理文化,促进市场稳定。
保监局将继续就《草案》的细节与业界保持紧密沟通,并全力配合立法会的审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