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险资投资债转股不得高于产品规模50%

中国银保监发布《通知》,要求保险集团公司或保险公司投资同一债转股投资计划的投资金额,不得高于该产品规模的50%;保险集团公司、保险公司及其关联方投资同一债转股投资计划的投资金额,合计不得高于该产品规模的80%。

《通知》要求,保险资金投资的债转股投资计画,应当符合多项条件,包括债转股投资计划投资的市场化债转股资产原则上不低于债转股投资计划净资产的60% ;债转股投资计划可以投资的其他资产包括合同约定的存款、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等银保监认可的资产;债转股投资计划进行份额分级的,应当为优先顺序份额。

债转股投资计划投资于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的,纳入权益类资产投资比例管理;其余债转股投资计划纳入其他金融资产投资比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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