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保费征费率将于2020年4月1日起调整至0.085%

根据《保险业条例》(第41章)下《保险业(征费)令》订明的时间表,由明天(2020年4月1日)开始,保费征费率将调整至每保单年度保费的0.085%。人寿保险保单的征费上限为$85,一般保险保单则为$4,250。

除获法例豁免的保单1外,保费征费适用于所有新造或现行的人寿保险及一般保险(例如旅游保险、汽车保险、财产保险及家居保险等)保单;投保人在缴付保费时,须同时缴付保费徵费。保险业监管局(保监局)透过保险公司向投保人收取征费。

根据《保险业条例》,保监局可向保单持有人按保费收取徵费、向保险公司收取授权费或年费,以及向特定服务的使用者收取费用,以应付运作所需。为减低对投保人的影响,保费征费率会以循序渐进方式,逐步调整至2021年4月1日达到0.1%的目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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