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购买保险保单不受港法律保障?

香港保险实行的是“严格核保,宽松理赔”的经营理念,一旦通过核保,理赔程序快捷简单。

根据香港保险公司条例,任何在香港获授权的保险公司,在本港境内销售及签署保险均属合法,不论该投保人是本地人、内地访港旅客或外籍人士。以下是香港保监专员官方回复一位内地旅客的查询,可见内地人来港投保是合法及受到香港法律保障的。

据了解,香港保单是全球理赔的,全球理赔当然也包括香港本地,内地以及全球其它地方。有些说“香港保单只赔香港人,不赔非香港居民”,完全是丑化和抹黑香港保险。事实是:香港的保险更注重保户的保障利益!例如,香港人寿保单的免责条款只有一项:保单生效一年内自杀,只要受保人的离世,只须提供死亡证等文件,保险公司就必须赔付。

另外,在“不可争议”条款方面,香港方规定保险公司不能以任何理由,宣布生效两年以上的寿险保单“作废”。比如李先生在签下保单之后三年,突然发现自己患有某种受保疾病不幸过世,他的家人想要申请理赔,如果在中国内地,保险公司有可能以“受保人当时隐瞒疾病状况”而拒绝理赔,但在香港,一旦保单生效超过两年,“不可争议条款”就能驳回了保险公司以投保人隐瞒、漏报、误告等理由,从而保障投保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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