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遗产继承和香港遗产继承的区别?

不知大家买香港保险的时候有没有添加受益人,万一遇到风险时,最牵挂的人不至于陷入经济危机,也是留给最爱的人最后的爱。保险的指定受益人能够保证我最爱最关心的人能够100%按照我的志愿获得保障,不会有纠纷,也不会有争议。不知大家买保险的时候有没有添加受益人,万一遇到风险时,最牵挂的人不至于陷入经济危机,也是留给最爱的人最后的爱。保险的指定受益人能够保证我最爱最关心的人能够100%按照我的志愿获得保障,不会有纠纷,也不会有争议。

没有指定受益人的保险理赔金就会在受保人变成遗产了,在遗产继承顺序上,香港和内地大有不同,共通点就是手续複杂,等候时间长,若对于家庭失去经济负担的情况,若需要等个一年半载,不幸运的或许会面临诉讼争遗产,庞大的经济和时间成本,使得很多先人生前遗愿无法得以完成。

香港遗产继承

现实中,经常会有两人或更多人同时有权取得遗产。以下是部分常见的情况。 有关详情可参阅香港法例第73章《无遗嘱者遗产条例》。

(A)死者只遗下一名配偶

如果死者只遗下一名配偶,但没有后裔、父母、有血缘关系(同父母)的兄弟姊妹、或上述兄弟姊妹的后裔,那麽在生的丈夫或妻子,便有权取得死者的剩馀遗产(即在扣除死者的债务、税项、葬礼费用、法律及遗产管理费用后,所剩馀的全部产业)。

(B)死者遗下配偶及后裔

如果死者遗下配偶及后裔,无论死者是否有父母或兄弟姊妹在生,死者的配偶可先取得以下遗产:

i 死者所有的非土地实产;

ii 50%剩馀现金遗产。

在上述的 50%剩馀遗产分发后,剩馀之数便会再分成两半,一半分发给配偶,另一半则平均分发给死者的所有子女。

(C)死者遗下配偶、父母及兄弟姊妹,但没有后裔

如果死者遗有后裔,即使配偶亦已离世,死者的父母及兄弟姊妹均不可得到任何遗产。

如死者没有遗下后裔,即使配偶仍然在生,死者的父母及兄弟姊妹亦可以分得遗产。在生的配偶可先取得以下遗产:

i 死者所有的非土地实产;

ii 100%剩馀现金遗产。

在上述的 100%现金遗产分发后,如果尚有剩馀遗产,便会分成两半,一半分发给配偶,另一半则分发给死者的父母。

此外,如死者的其中一个或两个父母都在生,死者的兄弟姊妹便不能分得遗产。他们只有在死者没有遗下后裔及父母的情况下,才有权分得部分遗产(扣除配偶所得部分之后)。

(D)「非婚生子女」所分得的遗产

非婚生子女(亦称为「私生子女」),指他们的亲生父母并非根据香港法律认可的方式结婚。就合法婚姻的详情,可参阅婚姻及家庭事宜。

在1993 年 6 月 19 日前,非婚生子女的父亲如在无立遗嘱下去世,该子女便无权继承父亲的遗产。非婚生子女可继承无立遗嘱的母亲之遗产,但只可在母亲没有婚生子女的情况下,才能享有遗产继承权。如果死者有立遗嘱,并指明会给予「他的子女」遗赠或一笔金钱,非婚生子女便无权分得遗产。

不过,根据《父母与子女条例》,有关局面已经有所改变。如果父母在1993 年 6 月 19 日后去世,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 均享有同等的遗产继承权。

关于领养子女之问题,任何人如是根据合法的领养程序而被他人领养,他们与领养人的亲生子女拥有同等法律地位。换句话说,他们须被视为领养人的子女,而非任何其他人的子女。

总的来说,在香港承办遗产继承,配偶获得的份额是最大的。

内地遗产继承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A)死者只遗下一名配偶

如果死者只遗下一名配偶,但没有后裔、父母、有血缘关系(同父母)的兄弟姊妹、或上述兄弟姊妹的后裔,那麽在生的丈夫或妻子,便有权取得死者的剩馀遗产(即在扣除死者的债务、税项、葬礼费用、法律及遗产管理费用后,所剩馀的全部产业)。

(B)死者遗下配偶及后裔

如果死者遗下配偶及后裔,无论死者是否有父母或兄弟姊妹在生,剩馀的遗产都由配偶,后裔和父母平均分配,兄弟姊妹未能获得任何遗产。

(C)死者遗下配偶、父母及兄弟姊妹,但没有后裔

如果死者遗下配偶及父母和兄弟姊妹,剩馀的遗产由配偶和父母平均分配,兄弟姊妹未能获得任何遗产。

(D)「非婚生子女」所分得的遗产

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作为第一继承人,均享有同等的遗产继承权。

注意,内地继承法列明,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每一位在香港投保的内地居民,在处理遗产时是遵循香港继承法例,当然,想要最爱的人获得100%保障,保险指定受益人是最好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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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1条)

  • 匿名
    匿名 2018-05-25

    兩地遺產繼承差不多,但是香港分的更細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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